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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度校级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0】 【作者:/来源:】【关闭窗口】

各党支部:

    一学年来,我校广大党员在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团结和带领广大师生员工围绕“践行群众路线、聚焦作风建设、凝聚发展力量”主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在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中,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党员振奋精神,再创佳绩,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推动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2014年度校级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和名额

这次评选表彰活动,主要是评选表彰2014年度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共产党员,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党员。本次拟评选表彰校级优秀共产党员42名:第一党支部8名,第二党支部9名,第三党支部9名,哲理党支部16名。   

二、评选条件

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学校党委制定的创先争优活动。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

2)党员意识强,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议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4)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在平时工作中兢兢业业,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危急时刻勇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三、评选办法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要严格条件,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做到好中选优。由各党支部按照分配名额推选,由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学校党委对各党支部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进行公示、审议后,确定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四、有关要求

    1、组织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促进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评优”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质量。要坚持标准,既要注重工作实绩,又要注意群众公论;既要坚持先进性,又要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2、各党支部要普遍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把“评优”与民主评议党员紧密结合起来,对照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听取党员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测评等形式,对每一名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推荐优秀共产党员。

    3、党支部推荐名单及推荐表,请于1215 日前报学校党委。